2016-10-0310:15混合機
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林姓男子2月間,見蔡姓鄰居前陽台掛著2件女內褲,竟起歹念,趁陽台鐵柵欄開啟,入內偷走2件內褲。基隆地院今天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他6月徒刑,得易科18萬元。

判決指出婚攝推薦台中,47歲林姓男子5月間某日下午3時許,見蔡姓鄰居掛在一樓陽台2件女內褲,陽台的鐵柵欄又沒鎖上。

林一時起貪念,打開鐵柵欄後,走進陽台,徒手偷走蔡婦的2件內褲,揚長而去。

蔡婦發現短整型少2條內褲報警,揪出偷走她內褲的林姓男子。

法院認為,林男東窗事發後,雖已歸還蔡婦內褲,但仍觸犯侵入住宅竊盜罪,判他6月,得以1千元折抵1天。3ED8948897233AF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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